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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家电交易无法律保护 购买需谨慎

.2007-08-22 .作者: .编辑:lyk
导语:

    8月3日上午,市民薛先生向本报记者反映了一件窝心事:他在旧货市场买了一台冰箱,当时商家承诺保修半年。谁知这台冰箱接连出现故障,商家除了第一次免费维修之外,其余的维修费全让顾客拿。

    记者随后联系到了出售二手冰箱的商家沈经理。说起这件事,沈经理也是一肚子委屈:“我们这里销售的都是二手货,所以一般给顾客承诺的就是保修三个月,三个月之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我们全部免费维修,一分钱也不让顾客拿。这位顾客买的二手冰箱在三个月后出现了问题,我们仅仅收了40元的材料费,连充氟的费用都没有要。随后,这位顾客又给我打电话说机子坏了,我们检查发现是冰箱发生了内漏,一段铜管子需要更新。你也知道,现在废铜的价格都在60元/公斤左右,我就对他说材料费他出,大概需要160元钱,我负责维修,不收取劳务费。但是顾客不同意这样处理,可能是嫌材料费太贵了吧。”

    薛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商家)承诺说这台机器半年之内没有问题,我感觉真是窝心!”记者问薛先生是否有正规发票,有没有将商家承诺保修半年的内容写在发票上时,薛先生说:“没有相关证明,只有他的口头承诺。”

    省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旧货市场的买卖行为属于私下交易,二手商品的质量不能保证,出现纠纷只能自行处理。有关法律提倡消费者购买正规厂家的正规商品,在旧货市场的消费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记者也在此提醒消费者:购买商品要注意是否属于正规厂家出厂的正规商品,有无三C标志。如果购买了二手商品,一旦产生消费纠纷,只能私下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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