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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家电流向哪?翻新货存安全隐患

.2007-09-15 .作者: .编辑:lyk
导语:

    在哈尔滨市道外二十道街、太古街等旧家电市场及旧家电商店采访发现,除市民家中还在使用的“老家电”外,部分“超龄家电”流向了二手市场,不少“老家电”被重新拼装翻新后再次销售。

    笔者看到,市场及商店里摆满各式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音响等旧家电。其中电视机、洗衣机售价为100元至300元左右,空调、冰箱等售价在400元至800元左右。据一旧家电商店店主介绍,这些旧家电多数是收废品人员走街串巷收购的,商店平均每天能收上来两三件,赶上“五一”、“十一”等市民购买新电器的高峰期,一天能收上10余件,旧家电经该店专业维修人员修理后再销售。

    据知情者透露,这些旧家电被收废品人员以20至100元左右超低价从市民家收购后送到旧家电商店,有的换上新的外壳,有的进行维修、组装,价格转眼翻了好几倍,翻新后的旧家电大多卖给进城务工人员。

    据了解,2006年有关部门曾出台《旧货品质鉴定通则》、《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行业标准,根据规定,所有二手家电都应贴上“旧货”标签并注明家电的使用年限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笔者在旧家电市场及商店看到,没有一个摊位在所售的二手家电上贴“旧货”标签以及使用年限。

    据黑龙江省家电协会专业人员介绍,“老家电”本身就已隐患重重,再加上商贩们私自拼装翻新,更加剧了“老家电”的安全隐患,建议市民不要购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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