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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从入手 “三无”热水器伤人难查处

.2008-02-19 .作者: .编辑:lyk
导语:

  今冬以来广州、深圳地区发生多起因使用热水器导致的伤亡事故:2008年1月21日,深圳市罗湖区一出租屋一女子使用某牌子强制给排气式燃气热水器洗澡时触电身亡;2007年10月,一位广西的消费者在当地乡镇一家五金店购买的一台“某某”牌烟道式燃气热水器,其双胞胎女儿在使用该热水器沐浴时发生了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事故,经调查,生产厂已经倒闭,无法进行进一步的查证处理工作……“12365”对消费者投诉情况跟踪调查发现;出现伤亡事故主要是触电、烫伤和一氧化碳中毒,其中尤以城、乡边缘居多。

  致人伤亡的原因找到了,“肇事者”却无从追溯。因为一些不法商贩利用城乡结合部一些消费者购买热水器时只注重产品价格的心理,以低价推销劣质产品引诱消费者上当受骗。被投诉的热水器大部分是假冒名牌,或是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甚至是“三无”产品。这些产品的生产厂家要么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要么“生命周期”极短,消费者维权和质监部门查处难度大。

  提醒

  广东省质监局“12365”举报投诉中心2月5日发出2008年第一个消费警示:气温骤降,使用热水器莫忘安全!应购买正规产品;家用燃气热水器一般6~8个月要清理一次;电热水器一年要检查保养一次;及时更换超过年限的热水器。

  市民若发现企业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发现企业存在标准和计量违法行为,发现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存在安全隐患,都可致电“12365”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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