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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卖的商品不三包?热水器维修引纠纷

.2008-02-25 .作者: .编辑:lyk
导语:
  江夏区凤凰花园的邓小姐来电反映,家里的太阳能热水器出了故障,商家说她当时是以很便宜的价格买的,所以不存在三包。

  邓小姐说,去年4月,她买了一台北大首佳牌太阳能热水器,大年初八,热水器无法使用,她与其客服联系。2月23日,客服找了个维修工上门。她坚持要开发票才付维修费,但维修工不答应,还把换好的一根真空管取下来摔碎了。

  2月24日,该热水器武汉分公司夏经理解释,他们几乎是半卖半送把热水器卖给了邓小姐,但这并不影响对她的售后服务。根据三包规定,如果玻璃真空管外表完好,因漏气颜色发白,三年内他们可免费给用户更换。但维修工发现,邓小姐的真空管是炸裂的。

  他说,因为公司24日才正式上班,他之前一直帮邓小姐联系维修人员。前天找了一个朋友上门去维修,事先说好换根真空管收费100元,可朋友换了一根后,发现还有一根也是坏的。双方就为付费的事争执起来,不小心把换好的管子弄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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