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热水器:“生死门”前两重天
能效“生死门”
2007年7月1日《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以下简称《燃气热水器能效标准》)正式强制实施。
在该标准中对燃气热水器的能效水平做了明确划分,即分为三级,其中1级能效最高,热效率值不低于96%,2级热效率值不低于88%,3级热效率值不低于84%,热效率低于84%的燃气热水器将不能再继续销售。
标准的强制实施对于厂家来说意味着生产的压力,而真正让厂家感受到销售压力的还要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三批)》及相关产品实施细则的发布。1月2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了这一目录。产品实施细则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在中国生产、销售和进口的燃气热水器产品必须粘贴能效标识。
然而与能效标识即将实施不相符的是,燃气热水器产品的能效状况并不乐观。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刘彤在接受《中国电子报》记者采访时估算,目前市场上不达标的产品大约有10%-20%。北京苏宁小家电产品部负责人李琪在采访中则将这一数字定格在“至少20%”。
作为生产厂家自身来说,他们也大多承认这样的一种比例关系。海尔燃气热水器销售总监王延红就表示:“我国燃气热水器产品大部分是中低档的烟道机及上抽风式的强排机型,热效率比较低,其数值一般在80%~85%之间(满足旧标准80%的限值)。”
中国五金协会相关人士如此感慨:“国家新能效标准,对一些燃气具生产商来说,无异于面临一道‘生死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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