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第二天商家打电话给饶先生称,卖错了价钱,这款产品是刚上市的,最多只能打8折,即2960元,为此,饶先生起码要加1000元才可拿到货。对此,饶先生认为自己无过错,而且已经成交了,就不能反悔,不同意加钱。
南昌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投诉之后,将此投诉分流到辖区工商分局,随后,工商执法人员进行处理。商家称,促销员在销售时弄错了,如果不把钱追回,那么促销员就要承担这笔损失。执法人员指出,在这一过程中,商家存在违约行为,要承担相应责任,不能把损失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最后,经调解,商家答应只加收500元,就送货上门,而饶先生也接受了这一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