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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热水器冷水机组6月起贴能效标识

.2008-02-27 .作者: .编辑:lyk
导语:
   实验室资料将需备案

    基于冰箱、空调等产品的能效标识实施经验,自我申明的模式便于推广并为企业减少了大量成本,但同时,这种方式也使部分不遵守规则的企业有了不法的可乘之机。为了加强对企业自我检测行为的规范,在第三批产品的实施规则中要求“利用自身检测能力确定能源效率等级的生产者或进口商,应提交检测实验室的相关备案材料,材料应包括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验管理规范等内容。”

    “这一规定既加强了实验室的管理,又不改变原有的实施模式,在兼顾了多方面因素的同时亦具备可操作性。从洗衣机企业备案的情况看,开始时有90%的产品采用了第三方实验室的测试数据备案,但现在,仅有10%~15%的产品采用第三方实验室数据,多数为企业采用了自己的测量数据——但我们同部分专家的沟通信息显示,目前中国虽然有300多家洗衣机企业,但真正有自由品牌生产能力的企业很少,多数为贴牌生产,这些贴牌企业其实很少有自己的检测实验室。”王若虹表示,包括燃气热水器、冷水机组在内的第三批实施能效标识的产品,将率先实行检测实验室资料备案,关于备案方式的文件有望在2008年3月前后公布。“其后,我们也将考虑对冰箱、空调等已经实施能效标识制度的产品进行实验室资料备案。”

    据介绍,如果企业没有配套的检测实验室,则可以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实验室进行资料备案。目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机构正在准备2008年6月1日以后对燃气热水器、空调、冰箱、洗衣机等进行市场抽查。国家能效标识管理中心也将进行不定期的取样检查。“如果发现没有对产品粘贴标识的或者未如实标示的企业,依据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可能会被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

    王若虹透露,为配合国家节能减排的要求,促进“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实现,今后每年将以推出5至6项产品标识制度的速度推进节能工作。未来的第四批能效标识产品目录,将瞄准耗能高、使用多的电热水器、电磁炉等小家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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