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和汪某冒充
老板电器燃具有限公司维修人员,以假冒的“老板牌”
燃气灶和收“赞助费”为名,骗取市民钱财。记者上午获悉,朱某和汪某被西城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07年6月,朱某伙同汪某经预谋后,来到西城区三里河居民曲某家中,冒充老板电器燃具有限公司维修人员,以假冒的“老板牌”燃气灶及虚构的支援天然气管道工程为名,骗取事主曲某共计1.56万元。
十几天后,朱某伙同汪某等人又来到西城区另一居民家中,以相同手段骗取事主张某人民币3000元。后朱某和汪某被警方查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朱某、汪某以虚构事实的方法,合谋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鉴于朱某协助公安机关抓捕同案犯,且家属积极代其退赔赃款,汪某认罪态度较好,故法院对二人从轻处罚。